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中,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
严格来说,监察委员会监察权将同时具备行政调查和刑事侦查的双重性质。实际上,重申宪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们就能发现未来无论国家监察机关如何设计,其职权如何,公民人身自由的保障都是绝对的。
总而言之,中国宪法学还有很宽泛的领域需要我们去研究,这个时代正是宪法学的时代。现在国家监察委员会改革中是不是也考虑了独立司法问题? 第四,调查权的问题。但是要解决这个问题,有很多精细化的研究:有没有调查权,是单纯的行政权,还是单纯的司法侦查权,还是两种属性都有?还是要分阶段厘清性质?查党内违规的时候是党内纪检调查权,查行政违纪时是行政调查权,走司法程序的时候是侦查权。二是制定《监察委员会组织法》。第一种是自秦以来的御史制度。
从秦御史制度开始,中华文明体系之所以能够延续,科举制度、言官制度、监察制度与学统、政统、道统相区隔的制度等功不可没。很多时候都不得不发出疑问,我们真的弄清楚党与政之间应当如何进行宪法叙事了吗?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问题上,党政就不再分开。第三重数字遗产Avartar,帕西法尔这个名字,是你在Oasis 里面扬名立万的时候用的Avatar 的名字,除了你的好友没人知道韦德三就是帕西法尔。
政府给每个公民都免费发一套VR 面罩Oasis 系统,你和外界世界的关联都要通过这个Oasis。不管是一种缸中之脑的想象还是其他什么方式,通过这种脑后插管的方式,人和人之间可以达到一种新的连接。我这里用1984 年的这一本《神经漫游者》作为起始点,《神经漫游者》主要是以人的精神世界的电子化为主题。这个Reality 会产生很多问题,首先就是个体的Indivisual怎样认定的问题, 到底是以你肉身的Indivisual(你的指纹、你的虹膜)作为你最终的Indivisual的认定,还是你在虚拟电子空间,你的这个电子信号插入到你大脑之后,连接的这个Ghost(诺斯替/ 真知)做为你的Indivisual真身?还是你在虚拟空间中创造出你的Avatar(化身),是你的Indivisual真身呢?这就是一个三重身的问题。
从我涉及的这个领域来看,我们已经进入一个与传统娱乐大不相同的新时代,人们的娱乐方式,尤其是年轻一代早就不再沉迷于歌厅舞吧电视电影之类的传统娱乐内容,而是进入一个与互联网、虚拟空间、互动游戏以及人工智能密切相关的领域。第二,人们进入的第二个世界,在此还是需要公共性的,即存在一个公共空间,由它提供维系那些沉浸在虚拟网络世界的这些人群的基本生活供给。
高全喜:这对传统法学构成了挑战。高全喜:这样一来,就麻烦啦。总之大量的中产破产,哪怕像美国这样的国家都大量中产破产,然后人口聚集到城市贫民窟里面去,住在一层一层的破旧的房车所叠成的叠楼里面。但是,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高新科技的发展,灵与肉居然可以实现了剥离,甚至创生出一个看似虚拟实质真实的新世界,人们可以在这样一个超越灵肉的虚拟时空中生活,这确实需要一种新的法律观。
张元元:对,这个问题在法律方面可能是很难解决的。具体一点说,就是把你的这个Ghost 与另外一个AI 通过某种程序性的神奇结合,搞出一个全新的东西。法学界所说的权利规则问题一般是指人的实定性权利,诸如财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人格权、隐私权等等,这些在法律中都有非常详尽的部门法,尤其是民商法予以调整。当时的科学家们去追溯人的大脑,认为有一个松果体能够连接肉体和灵魂,但松果体究竟在哪里,是什么,谁都没有办法证实。
从法律上这个问题的要害在于,这个主体(Indivisual),假如只是Ghost,只是一个灵魂,显然就构不成一个法律主体,法律主体首先是要有一个肉身的,灵肉合一的东西,即人才是一个法律主体,纯粹的肉体不是法律主体。张元元:好的,高老师。
第二重,就是你的Oasis ID 名,是用来接受你的政府救济金,你的学校教育,你的商务往来,社交网络,好友、邮件……都是直接和你的韦德三去接入的。这个作品对三重身问题,就是用这种方式解决的:第一重,就是你的肉体真实身份,除了你的亲人没有什么其他人知道。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你的游戏里面有没有一个回滚Roll Back,能够把它返回到这个病毒没有爆发前?从我们运营商来说这是很正常的要求,但是那边开发者给我们的反馈是,为什么要返回去?爆发这样的僵尸病毒难道不是很酷吗?他们认为非常好,不想让它回滚。高全喜:是的,你提的问题非常好。第一,这些影视作品似乎都基于一个现实社会的前提,那就是现实世界已经衰退了。那么沉浸进去之后,人和人的连接自然就会产生虚拟网络的空间,而不是我们现在这个物理世界的现实,是一个全新的数码电子构成的另一个Reality。应该指出,这个娱乐法的发展势头是非常迅猛的,因为,娱乐产业这一块在当今的经济生活中所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大,传统的服务业大多朝娱乐产业聚拢,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的广泛运用,娱乐与生产的分野已经难以区分,大量的服务业成为娱乐产业的附属。我想提一下斯皮尔伯格明年将要上映的电影《玩家一号》,它是根据2010 年同名硬核科幻小说拍摄的。
高全喜:三重身?是否对应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的划分?如果从法律上看,这就对传统的法律人格界定构成一定的挑战,在人的三重性上,究竟何者才是真正的法律人格的主体。高全喜:对,现在最大的问题,肉体可以替换,灵魂也可以拟造,在网络世界中可以拟造灵魂,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这样的话,原先的法律体系就面临巨大的挑战。
对游戏开发者来说只要把最基本真实社会里面的规则,拟制到这个沙盒世界里面,不需要把每一个物体都造出来,开发者把这些事情都交给用户去了。高全喜:关于人的真身是什么,不同的文化形态其实也都有相关的讨论,例如,佛教里面的真身以及六道轮回这个概念就由来已久,在基督教神学中,也有天国中的人的灵性存在。
这个虽然在技术上还很难,但不排除通过一些高新技术来实现。上课都是通过Oasis云服务接入的,你和其他的同学压根没有在现实世界生活和相见的必要。
所知道的只是你学校里的代号,这个主角在学校里面叫韦德三。由于现实生活如此衰退和单调,人们就通过Oasis,进入一个虚拟时空,沉浸在一个虚拟的时空之中,过另外一种生活。张元元:拟造现在有两种,一种完全由主体自己创造一个自己,和自己一模一样。你只需要在这个Oasis 的学校里面去上课就可以了,你在现实生活中肉体的真名,也根本没有必要让这些同学知道。
张元元:高老师,你谈的问题我很有收获,娱乐产业是需要规范的。与此相关,在英美法学界就兴起了一种新型的法学学科——娱乐法,这个娱乐法不同于传统法学的分类体系,它主要是与产业接轨,与娱乐业的发展相匹配,涉及知识产权、合同法、侵权法、商标法、劳动法等多个领域,属于一种跨学科的新型法学。
但是,我有一个问题,我发现娱乐业不同于一般的制造业或商贸流通行业,它主要是与人打交道,关于人的创意理念和人物故事等的权利界定和保护都与公共性有关,这里涉及个人的隐私权等问题。但是进入娱乐传媒时代,公共性有所变化,除了政府乃至国家的公共权力之外,出现了个人隐私权问题,公共性不但是公权力问题,还有公共社会对于个人权利的侵犯与保护问题。
张元元:我是做电子游戏的,娱乐法与游戏有关。进入Oasis 游戏世界的时候,可以自己起一个Avatar 的名字,叫帕西法尔,著名的圣杯骑士。
但是,娱乐业的出现以及快速发展,使得这些法律面临着新的问题,例如,如何界定娱乐媒体的著作权、如何防范侵权、如何保护创意、如何界定隐私权、如何面对好莱坞式的商业模式以及建立纠纷解决机制,等等。他只是作为一个规则的最初拟制者,作为第一推动力,他把这个世界最基础的规则都搭出来,剩下是参与者的事情,但是参与者的行为是不可预料防不胜防的。不过,这个虚拟而又真实的时空不是一个固定的生物点,而是一个世界,一个可以无限延伸和开发的人工智能世界,这样就把一个生物学问题转化为一个集成互联网、大数据、数码技术和人工智能于一体的第3 世界的问题。高全喜:韦德三? 张元元:对, 他是这个学校里第三个叫韦德的,所以叫韦德三。
人工智能是一种新的智慧人的创造,它的出现对于传统法学无疑是一次重大的挑战,原先预设的法律主体,一般是通过正常的血缘生殖过程产生出来的人,我们假定是一个人。第三,还有一个更为严峻的问题,那就是在未来虚拟的网络时空中,随着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的深度介入,那些沉浸在虚拟世界的第二重身的人,他们很可能创造出一个第三世界,一个梦中梦的更为难以把握的虚拟世界,而这个世界的三重身的人,已经非现实日常世界的人
[9]宋海彬、徐仁顺:《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法哲学思考》,谢晖等主编:《民间法》第15卷,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5年。因此,少数民族权利保障客观存在着有别于汉民族成员权利保障的特殊性。
在民族特色经济多样性基础上,保持国内各民族在民族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大体相当和利益结构上的基本公平,这是任何多民族国家维持国内民族团结和国家稳定,强化政治统治合法性的基础所在,从而也就是任何政府推进现代国家建设的核心内容和基本义务。在民族问题的妥善解决上,必须正视汉族与少数民族由于历史、经济、地理环境、文化等原因造成的实质不平等,从实质公平的深度视角综合施策。